因应G20提出BEPS(税基侵蚀及利润移转),中国大陆2号文进行最后修正,近期可能正式发布,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透露,一旦中国大陆政府发布后,对在陆以高新技术享受15 %税率优惠的台商冲击最大,进驻高新区的台商大多必须具有研发专利权(无形资产),未来可能被要求在一般利润外,额外增加剩余利润且无上限,恐增加额外税务负担。
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2日举办「2016年税制更新变动」记者会,移转订价服务会计师周钏培指出,BEPS主要是G20委托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OECD)进行的国际税改项目,主要就是针对营运获利良好、实际所得有效税率却很低的跨国企业,共有15项行动计画,已于今年10月5日全数完成法规修订,且中国大陆在发布后5天内全数翻译完毕,并在1个月内提出征求意见稿,最快明年就可能适用。
意见稿 进行最后修订
周钏培表示,BEPS是全球政府都会进行法规修订的新趋势,以中国大陆为例,已发布2号文《特别纳税调整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进行最后修订版本,在意见稿当中,上一财务年度合并收入超过50亿人民币的跨国集团最终控股公司,需在次年12月31日前与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一并填写《国别报告表》。
周钏培指出,依据中国大陆规定,若无法透过税收协定或税收情报交换程序取得境外申报的国别报告,税务官有权要求大陆境内企业提供《国别报告表》,其中包括全球各子公司的分工清单、现金所得税、应付所得税、税前利益及无形资产(如专利权),这么一来,台商获利途径全都露,且若有无形资产项目,还可能在例行利润上,额外被要求增加剩余利润进行课征,如此一来,所有企业都可能被逼出原形。
处罚应付税额加利息
周钏培说,大陆税务局一旦发现企业利润与其功能不符合时,就可能会进行调查,最常见的处罚就是以应付税额加计人行利息为处罚金额。除了中国大陆以外,全球税务机关都这么做,愈早做的税务机关抢到的税比较多,也愈能掌握境内企业在全球的获利结构。目前台湾还在草拟阶段,又碍于选举到了,台湾起步恐怕比别人晚,企业移转订价策略恐怕都被其他国家税务机关捷足先登,无法保护税基。
(旺报)2015年12月23日04:10 记者郭芝芸/台北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