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消息

2019.06.2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以下稱“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現就非居民企業機構、場所(以下稱機構、場所)彙總繳納企業所得稅有關問題公告如下: 一、在境內設立多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依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選擇由其主要機構、場所彙總其他境內機構、場所(以下稱“被彙總機構、場所”)繳納企業所得稅的,...
2019.06.25
據工商時報5月22日報導,美中貿易戰從關稅延燒到科技,尤其半導體、通訊為主要戰場。中國大陸財政部公告,為支援積體電路設計和軟體產業發展,符合條件的半導體設計企業和軟體企業,可享有稅務優惠。        日前大陸國務院召開會議,決定延續積體電路和軟體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多位專家和學者表示,是對先前公布政策的延續...
2019.06.24
台灣居民在大陸外匯管理上屬於外商,應遵守外匯管制上對於外籍個人的各種限制。 台商常認為只有美元等外幣才算外匯管制,甚至認為從境外匯款進到大陸的人民幣,或是從大陸境內匯款到境外的人民幣,不受到大陸外匯管制的限制,其實,從境外以人民幣形式匯入大陸成為註冊資本或外債,和以美元形式匯入大陸成為註冊資本和外債,從資本項下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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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6.24
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可望在本周立院臨時會三讀通過。不過,立委提案將專法綁定「受控外國公司制度」(CFC)條款,最快2022年讓CFC上路。會計師認為,台商應善用這3年的緩衝期提前布局,因應國際反避稅趨勢。   未來境外資金匯回專法如同胡蘿蔔,讓台商海外資金用優惠稅率第一年8%、第二年10%回台,因來源不明而被他國凍結的資金帳戶、...
2019.06.18
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邇來常接獲電話詢問外國法人在臺從事證券投資或期貨交易,如欲委託納稅代理人代理申報所得稅,應如何辦理。   該局說明,外國法人來臺投資,如有非屬所得稅法第88條規定扣繳範圍之所得,應依所得稅法第73條規定申報納稅,其無法自行辦理申報者,應報經稽徵機關核准,委託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為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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