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03

       近来房屋税争议大,财政部明(4)日将邀请22县市全面检讨房屋税制,检讨方向包括房屋标准单价评定时间缩短,住家房屋现值免税额10万元拟调高,以及折旧率等三大方向。

       财政部官员表示,房屋税额的计算,是房屋现值乘以税率,在房屋现值中又包括标准单价,面积,地段率,以及折旧率,因此包括各县市调整标准单价后影响,以及折旧率调整方向等,将听取各县市的意见。

       由于外界反应标准单价三年才调整一次,无法适时反映市场价格,财政部研拟是否缩短至每两年一次或是更短。财政部官员也透露,不只房屋标单要调整,折旧率也多年未检讨,必定会一起调整。

       有学者建议,房屋折旧年数及残值率可适度调低,自目前最高60年改成50年,其他按照比例减除,减轻赋税,并建立房地合一的税率,从根本解决财产税问题。财政部官员解释说,相较于房屋标准单价近年陆续调整,折旧率与房屋残值率确实多年未检讨,有检讨空间。

       举例来说,台北市房屋耐用年数订为60年,但我国固定资产耐用年数表中钢筋混凝土仅50年,确实有检讨必要。至于房屋免税额度,官员认为,除了上述其他要素随物价指数调整外,免税额度也应一并调整,现行免税额10万元已20多年未调整,无法反映房屋建材涨幅,有向上调整的空间。

       此外,房屋税税率与路段率部分,外界也期望可以取消或是降低。财政部官员指出,地价税在评定时,会考虑当地土地涨价情形,路段率评价并没有重复课税的问题。

       官员强调,一个是地价的评价,一个是房屋税基的评价,两个不同的税基,不同的参考,无法合并取消其中一个路段率,除非变成一个不动产税。

2016年10月3日0时01分36秒经济日报记者林洁玲/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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