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20

财政部9月15日下达查税令,明年起严查移转订价,特别针对申报利润过低、子公司设在免税天堂,或是全球集团企业总利润为正数,但国内营利事业却申报亏损的跨国企业,优先列为查核对象。会计师周钏培预测,这波查帐将有强、快、广、细、多五种趋势。

财政部表示,五区国税局在去年已进行全面性的专案查核,明年度将加强常态性重点查核,重点放在跨国公司利润的监控;以北区为例,明年则将扩大规模选案查核,案件目标上看50件。

专研移转订价的安永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周钏培指出,这波移转订价查核将有强、快、广、细、多五种趋势。第一,查核力道强。选查案件较往年增加很多,且选查速度非常快,例如2014年税报刚在今年5月底申报,已有人在今年9月接获查核通知,明年也将如此。

周钏培说,第二是结案速度快。大部分选查案件都在数个月至一年间完成查核,结案速度明显较以往年度快;第三是查核项目广。以往年度均有针对有形资产交易,劳务交易,融资交易,授权交易,背书保证交易等进行查核,现在特别针对无形资产使用或移转交易加强查核。

第四则是查核交易细。周钏培认为,国税局除了会要求企业必须按个别交易进行分析外,同一交易性质,甚至须依要求针对关系人别或产品别进行分析;第五是补税金额多。由于查核力道强,结案速度快,查核项目广且交易细,因此,补税金额显著增加。

企业如何因应国税局这波来势汹汹的查核?周钏培建议,首先要明定受测个体(指可能被查核的子公司或总公司)。依OECD(经济合作暨发展组织)实务及我国移转订价查核准则规定,应以所执行的功能及承担的风险较低的个体,及所拥有的资产较少的个体为受测个体。

他指出,其他重点是用具体而明确的资料佐证研究开发或行销通路功能;要明确区分研究开发及制程改善或产品改善功能;再用完备的资料说明对于合资企业不具有控制力;最后要注意跨国费用分摊应符合必要性及合理性,才能应付国税局的查核。 (工商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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