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7月,英屬維京群島(BVI)對《商業公司與有限合夥企業最終受益人規範》(BVI Business Companies and Limited Partnerships (Beneficial Ownership) Regulations 2024)進行修訂。
依據新規,自2026年4月起,若第三方能證明其對某BVI公司之最終受益人資訊具備「合法權益(legitimate interest)」,即可向BVI註冊處申請查閱相關資料。
查閱內容將包括該公司持股25%以上之自然人最終受益人的基本資訊,如姓名、出生日期、國籍、持股性質及持股比例等。
這項修法並非全新制度的建立,而是針對既有的最終受益人(Beneficial Ownership, BO)規範進行調整與細化,以確保BVI公司資料的透明度、準確性與即時性,同時兼顧個人資料保護與合法查閱需求。
主要變更內容 (誰要申報?誰可豁免?)
1️⃣ 申報期限延長
為讓企業有充足時間更新與確認資料,BVI政府將現有公司的最終受益人申報期限延長六個月,
現有公司須於 2025年12月31日前 完成資訊申報或確認。
2️⃣ 新增豁免與明確化範圍
修法明定以下類型公司可豁免提交最終受益人資訊,但仍需向註冊處申報基本結構資訊,以供判定是否屬豁免對象:
- 基金子公司(含外國基金): 子公司若母公司已依法申報BO,可豁免。
- 上市公司子公司 : 上市公司BVI子公司(持股75%以上)可豁免。
- 政府持股50%以上公司 : BVI或外國政府持股50%以上者可豁免。
- 受監管的信託公司或受託人持股實體 : 若受託人受監管(如依銀行與信託公司法),可豁免。
→ 即便豁免,公司仍須申報結構資訊以供註冊處判定。
3️⃣ 查閱機制與合法利益申請制度
除主管機關與執法單位外,具「合法利益」的申請人(例如金融機構、律師、會計師等)也可依法向註冊處提出查閱申請。
1. 存取註冊資訊的權限:
如果能夠向註冊處證明其具有合法權益,便可查閱登記冊。合法權益的申請目的包括:
• 調查、預防或偵測洗錢、恐怖主義融資或擴散融資的活動。
• 涉及與犯罪收益有關的人士的法律實體。
• 協助「受義務實體」履行客戶盡職調查義務(與反洗錢、恐怖主義融資或擴散融資相關)。
2. 申請人須提交:
- 身份證明與查閱目的;
- 涉及公司名稱、受益人資訊;
- 並承諾僅限特定用途。
若違反用途或濫用資料,最高可罰 USD 75,000
申請人也需要付費查詢。
公司實體有權在收到通知之日起5 天內,向註冊處發出反對通知。
同時,BVI註冊處得設立電子查閱系統,以便合資格者依程序查閱登記資料。此新制預計自 2026年4月1日 起生效。
4️⃣ 個資與安全的保護機制
BVI也同時設立「不公開申請制度」。
若受益人或其家屬因資訊公開可能面臨:
詐騙、綁架、勒索、騷擾風險;
涉及兒童或無行為能力者;
或攸關國家安全;
皆可向註冊處申請豁免公開。
5️⃣ 「限制通知」與罰則全面升級
若公司未能辨認實質受益人(持股10%以上者),註冊處可發出 「限制通知」:
限制該股權的轉讓、股息發放或清算權益。
| 違規事項 | 罰金上限 |
| 未即時更新資訊(14天內) | USD 10,000 |
| 提供不準確或逾期資訊 | USD 50,000 |
| 故意虛假或不當使用資料 | USD 75,000 |
時程一覽
| 時間 | 重要事項 |
| 2025/7/1 | 修法正式生效 |
| 2025/12/31 | 現有公司申報截止 |
| 2026/1/2 | 可申請不公開登記 |
| 2026/4/1 | BO登記冊開放查閱 |
對企業的實際影響與建議
隨著BVI將於2026年開放第三人以「legitimate interest」為由查詢公司最終受益人,
且根據修法內容,公司在接獲查詢通知後,仍可依法提出異議並提交相關證明資料;
不過,是否准許查閱最終仍由 BVI主管機關裁定。
股東資訊透明度與隱私風險將大幅提升。
任何涉及跨國控股、境外資產、信託架構的企業,都必須重新盤點最終受益人資訊
因此,建議台商企業:
- 提前檢視股權架構與持股層級,確認受益人資料是否一致、明確;
- 檢視是否符合豁免資格;
- 檢視是否需申請不公開保護。
- 整理可被接受的異議理由與佐證文件,例如保密協議、董事會決議或潛在安全疑慮;
- 與專業顧問合作,建立完整的應對與申報流程。
這不僅是符合法規的基本準備,
更是保護股東安全、維持企業競爭力的重要步驟。
透過事前規劃與專業協助,企業能在制度轉變中穩健前行,兼顧合規與隱私。
--誠遠國際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我們持續關注BVI與各境外司法區最新公司法規變化,
協助企業進行受益人申報、股權架構檢視與合規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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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參考: 經濟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