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1.07

年关将届,携带台币及外币入出国境要注意限额。财政部统计,去(2015)年一年携带超额货币入出境的案件达90件,违规金额超过2.6亿元,并以新台币超额案件最多。财部提醒,因应全球反恐,入出国门安检升高,携带超额货币一旦超限,很可能会被没收。

根据台​​北关统计,去年违规携带外币、人民币及新台币案件,入境案件有十件,总金额新台币980万元;出境案件90件,总金额约2.6亿元,以新台币超额案件最多,被查获违规有63件,总额计2.1亿元。其中单件最大金额达1,660万元,违章旅客指称,携带巨额台币出境是为了「发薪水」。海关表示,由于新台币是国币不会采取没入处分,这宗案件最后是由违章旅客指定友人领回。

财政部指出,与2014年比较,旅客携带超额新台币出境有增多趋势,这种现象已经引起检调注意,加上全球反恐风潮正兴,入出国门的安检层级升高,因此旅客若要出入国境,携带超额货币被查获的机率变大,提醒旅客要注意诚实申报。

依据规定,入、出境旅客如有携带超额外币、人民币及新台币,应主动向海关申报,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者,海关将依据管理外汇条例、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等规定处分,即除了新台币会先存关再由旅客携回外,其余包括人民币在内的外币,只要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超过可携带上限货币部分,一律会被没入处罚。

财政部台北关表示,现行入、出境旅客每人携带货币的限额分别是:

一、美元、日圆等外币:超过等值1万美元限额者,出入境时应向海关申报,未申报者,没入超额部分。

二、人民币:超过2万元限额者,入境旅客应向海关申报超额部分,并自行封存在海关,出境时携出;出境旅客应申报超额部分,但不得携出;未申报或申报不实,超额部分将被没入。又人民币入出境限额,可以单独计算,不需计入外币额度内。

三、新台币:超过10万元限额者,出入境前先向中央银行申请核准,持凭查验放行;未经核准,不准携出入超额部分。

2016-01-07 00:28:54 经济日报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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