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4.21

       4月20日上午,國家稅務總局舉行新聞通報會,通報一季度稅務部門組織稅收收入、2015年度納稅信用評價、實施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貫徹落實《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 、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工作等情況。

一季度稅收數據出爐 反映經濟發展亮點

       稅務總局收入規劃核算司副司長鄭小英通報了今年一季度全國稅務部門組織稅收收入情況。一季度,全國稅務部門組織稅收收入29790億元(已扣減出口退稅),比上年同期增長9.8%。扣除捲菸、成品油消費稅政策調整翹尾增收等不可比因素後,增長5.3%左右。
鄭小英介紹,一季度稅收收入反映了經濟發展中的一些亮點。

       ——現代服務業稅收增長較快,反映了產業轉型的成效。一季度,第三產業稅收收入增長12%,佔全部稅收的比重為56.5%。第三產業中,受營改增等因素推動,現代服務業稅收增長突出,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稅收增長30.3%,互聯網和相關服務、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稅收分別增長29.9%和32.2%,廣播電視電影和影視錄製作業稅收增長30.4%。第三產業特別是現代服務業稅收快速增長,反映出經濟結構進一步優化,居民消費也在不斷升級。

       ——部分高端製造業稅收較快增長,反映了創新驅動的成效。一季度,部分科技含量較高的行業稅收形勢較好。其中,計算機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稅收增長8.3%,醫藥製造業稅收增長11.6%,航空航天設備製造業稅收增長11.9%,反映出創新驅動效應顯現。

       ——汽車行業稅收延續較快增長態勢,反映了國家有關政策措施作用顯現。一季度,因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車減半徵收車輛購置稅政策調整減稅約160億元,促進了汽車銷量增長,也促進了汽車行業整體稅收的增長。去年前三季度汽車製造業稅收下降1.5%,政策實施後的第四季度增長6%,今年一季度增速繼續回升到10.2%。

2015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發布 A級納稅人佔比穩中有升

       建立促進誠信納稅機制是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也是稅務總局紮實推進稅收信用體系建設的重中之重。近年來,稅務部門持續實行並不斷完善納稅信用評價制度,對納稅人實施分類分級管理。通報會上,稅務總局納稅服務司副司長韓國榮通報了2015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據統計,全國主管稅務機關共對符合條件的892萬戶企業進行了納稅信用評價,評出A級納稅人70.2萬戶,佔7.9%;B級納稅人539.7萬戶,佔60.5%。

       韓國榮介紹,根據稅務總局發布的《納稅信用管理辦法》,稅務部門依據納稅人信用歷史信息、稅務內部信息和外部信息等內容對納稅人進行信用評價,按照信用程度設為A、B、C 、D四級,每年4月,稅務機關確定上一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 2015年度納稅信用評價結果呈現三個特點:

       ——A級納稅人穩中有升。從統計數據來看,A級納稅人較2014年度增加4.9萬戶,佔比上升0.3個百分點,反映出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措施的政策效應和納稅信用管理促進納稅人誠信自律、提升稅法遵從度的效果初步顯現。

       ——B級納稅人仍是主體。 B級納稅​​人比例從2014年度的72.1%下降至60.5%,仍是納稅人主體,符合製度設計。本次評價大幅提升了評價指標自動採集率,同時採用基於指標層級數據交互的國地稅聯合評價模式,也就是說評價結果根據各地國稅局、地稅局評價指標綜合得分確定,評價結果更為全面、客觀、公正

       ——D級納稅人數量略有增加。 D級納稅人佔比從2014年度的7.6%上升至9.3%。由於“D級評價保留2年”的規定,其中大部分D級納稅人為因2014年度保留的D級評價,僅有約2%的D級納稅人為2015年度新增,從這個角度看,儘管2015年度D級納稅​​人略有增加,但整體上呈現減少態勢,說明分類分級管理的激勵約束作用更加有效。

       韓國榮還通報了稅務部門針對A級納稅人的最新守信激勵措施。他指出,除發票領用、綠色通道、跨區域同等稅收待遇、優先辦理出口退稅、優先獲得信用貸款等多項針對A級納稅人的激勵措施外,今年3月1日,稅務總局在全國推行A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A級納稅人不僅節省了購置掃描設備的費用,也節省了大量的時間和精力,還避免了因無法掃描認證造成損失,辦稅更輕鬆、更便捷。例如,寧波市寧海得力集團每月需認證發票超過4000份,原來要3個財務人員專門負責,取消認證後,只要1個人就能輕鬆完成。為助力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工作,稅務總局決定自5月1日起,將此項措施推廣至B級納稅人,近七成納稅人將獲得便利和實惠。

“黑名單”懲戒失信顯成效 累計曝光重大稅案2279件

       2014年10月1日起,稅務總局在全國范圍內開始實施《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佈辦法(試行)》,也就是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通過定期發布市場主體的納稅信用信息,對失信行為進行懲戒,用納稅信用推動稅收管理創新,促進社會誠信建設。稅務總局稽查局副局長文月壽通報了有關情況。

       文月壽介紹,稅收違法“黑名單”制度實施以來,截至今年3月底,全國各級稅務機關共對外公佈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2279件,其中,偷稅案件1245件,逃避追繳欠稅案件15件,騙取出口退稅案件49件,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虛開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案件752件,虛開普通發票案件31件,其他類型(複合案件)187​​件。 “黑名單”的失信懲戒作用逐步顯現。

       一是嚴格稅收管理,有力震懾稅收違法行為。稅務機關對稅收違法“黑名單”企業實施嚴格的稅收管理措施,包括將其納稅信用直接判定為D級、限量供應發票、縮短納稅評估週期、嚴格審核報送資料等。多家企業因擔心受到懲戒、對企業生產經營造成嚴重影響,主動補繳欠稅。以浙江省為例,“黑名單”制度運行以來,企業主動補稅金額已達41.8億元。

       二是多部門聯合懲戒成效顯著。按照稅務總局與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等20個部門簽署的《關於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當事人實施聯合懲戒措施的合作備忘錄》要求,稅務總局已將“黑名單”信息全部提供給參與聯合懲戒的部門,由相關部門對稅收違法當事人依法開展聯合懲戒。據不完全統計,截至今年3月,公安部門已配合稅務機關辦理阻止欠稅人出境邊控443人次;海關總署對已在海關註冊的36家企業進行實地核查,1家被降為一般信用等級,4家被通關鎖定;全國總工會已取消了1戶“黑名單”企業法人代表的勞模資格;網信辦通過200家主流網站對“黑名單”信息進行公佈;發展改革委、保監會、證監會、文明辦、人民銀行等部門均及時採取了相關的懲戒措施,初步形成了“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社會氛圍。

       三是完善“黑名單”制度,稅收執法更公平。 2015年第四季度起,稅務總局對《重大稅收違法案件信息公佈辦法(試行)》進行了修訂,重點解決了案件公佈標準不統一、案件公佈審批程序繁瑣、案件信息推送滯後、案件公佈和聯合懲戒責任主體不明確及缺乏救濟手段等問題,突出體現了一個標準、一個平台的原則,使稅收執法更公平合理。新辦法還增加了救濟制度,為能夠及時清繳稅款、滯納金與罰款的部分案件當事人提供取消公佈、停止懲戒的機會,體現了稅收執法的剛柔相濟。

深入推進稅收徵管體制改革 給納稅人帶來更多獲得感

       2016年是實施《深化國稅、地稅徵管體制改革方案》、加快推進稅收現代化的關鍵之年。今年以來,稅務總局把貫徹落實《方案》作為與組織稅收收入工作同等重要的“一號落實工程、一號督查事項、一號考核任務”,統籌謀劃、凝心聚力狠抓改革落實。稅務總局辦公廳副主任程俊峰通報了一季度《方案》落實情況。

程俊峰介紹,今年一季度,稅務總局先後推出了一批影響面較大、關聯性較強、納稅人有更多獲得感的改革舉措,並取得了初步成效。

       ——推行辦稅便利化改革,增強了納稅人獲得感。深入開展新一輪“便民辦稅春風行動”,推出10類31項便民辦稅舉措,包括在全國推行辦稅事項“二維碼”一次性告知制度,拓展“銀稅互動”範圍,簡併納稅人申報繳稅次數,完善首問責任、限時辦結、預約辦稅、延時服務和24小時自助辦稅等辦稅服務制度,推行辦稅無紙化、免填單等,並在此基礎上加快推進7大類53個辦稅事項的同城通辦,大大方便了納稅人辦稅,讓納稅人辦稅更省心。

       ——整合國稅地稅辦稅資源,實現服務合作常態化。實施《國稅、地稅合作工作規範2.0版》,從服務深度融合、執法適度整合、信息高度聚合與其他合作事項4個方面推出44項合作措施,實現服務合作常態化。同時,推動國稅、地稅以辦稅服務廳互設窗口、共建辦稅服務廳、共駐政務服務中心等方式合作共建,著力解決“辦稅兩頭跑、執法兩家查、資料兩家報”等問題,讓納稅人辦稅更順心。

       ——深化大企業稅收服務與管理改革,提升了稅收徵管效能。在創新大企業個性化納稅服務的同時,將大企業稅收風險分析事項提升至稅務總局、省級稅務局集中處理,切實解決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中信息不對稱、能力不對等、服務不到位、管理不適應等問題。今年以來,已安排在遼寧、上海、江蘇、河南、重慶、廣東、深圳、陝西、四川等9個省(市)開展大企業稅收服務和管理改革試點,目前進展順利。

       ——實施分類分級管理,促進誠信納稅。 3月1日起,對納稅信用A級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納稅人登錄本省增值稅發票查詢平台,銷售方開具給納稅人的所有發票信息一目了然,只要查詢、選擇用於申報抵扣或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即可申報抵扣或辦理出口退稅,既有利於徵納雙方減負增效,又促進了分類分級管理,讓誠信納稅者享受更多實實在在的便利,激勵依法誠信納稅。同時,進一步完善納稅信用管理辦法,優化納稅信用評價指標和評價方式,更好地促進納稅人誠信自律,發揮納稅信用在社會信用體系中的基礎性作用。

       ——擴大區域稅收合作範圍,服務國家發展戰略。在服務區域發展戰略方面,相繼完善了推進京津冀協同發展和長江經濟帶建設的服務措施,提速辦理京津冀範圍內納稅人跨省(市)遷移涉稅事項,進一步簡化長江經濟帶異地經營納稅人稅收管理程序,打破地域稅收徵管壁壘,促進資源自由流動;在服務對外開放戰略方面,成立12366上海國際納稅服務中心,打造12366綜合諮詢平台,並強化“走出去”納稅人基礎信息管理和國別稅收信息研究工作,為服務“走出去”納稅人、加強國際稅收管理夯實基礎。

       程俊峰還通報了稅務總局對統籌抓好《方案》落實與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工作的幾點考慮。他指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既是財稅體制改革的“重頭戲”,也是落實《方案》的重要內容之一,對財稅領域其他改革乃至經濟體制改革都具有“助推牽引”作用。稅務部門要很好地把落實《方案》與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結合起來,用落實《方案》的成果確保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實施到位,在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中促進《方案》更好地落實。

       一要藉助合作常態化成果更好促進營改增稅制轉換。在《方案》落實過程中,稅務部門升級了國稅、地稅合作工作規範,加大了國稅、地稅合作共建辦稅服務廳力度,為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奠定了堅實的合作基礎。截至目前,國稅、地稅部門已順利完成營改增試點納稅人的交接工作。下一步,將藉助地稅部門徵管基礎和經驗優勢,對涉及自然人較多的二手房交易和個人出租不動產營改增實行由地稅部門代徵並代開發票,在深化國稅、地稅合作的同時,保障稅制平穩順利轉換。

       二要藉助辦稅便利化成果更好優化營改增納稅服務。前期稅務部門通過加快推進同城通辦辦稅模式,全面落實首問責任、限時辦結、預約辦稅、延時服務等服務制度,積極推行網上辦稅、移動辦稅、自助辦稅、稅庫銀聯網繳稅等創新舉措,在空間和時間上為納稅人辦稅提供了更大便利。這為推行營改增後緩解辦稅服務廳壓力,拓寬試點納稅人辦稅渠道,創造了良好條件。在此基礎上,稅務總局專門出台了6大類15項營改增納稅服務措施,包括深度挖掘辦稅服務資源、全面推行多元化辦稅等,既豐富了落實《方案》的辦稅便利化成果,又為營改增做好納稅服務準備。

       三要藉助信息化創新成果更好地保障營改增平穩運行。按照《方案》要求,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正在全面推廣,發票的網絡化運行也正在積極推進。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具有實時採集和比對發票全要素信息、數據量大、顆粒度小的優勢,能夠全面反映交易的流向和流量,既有利於監控利用增值稅發票騙取稅款等違法犯罪行為,又有利於分析營改增後納稅人稅負變化情況及原因。在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工作中,稅務部門將繼續推廣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做到營改增推行到哪裡,新系統應用就拓展到哪裡,並藉助新系統的優勢,做好稅收分析和風險防範工作,確保減稅紅利不折不扣落實到位,確保營改增平穩有序運行。

進一步細化明確徵管事項 保障營改增順利實施

       4月19日,稅務總局印發《關於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稅收徵收管理事項的公告》和進一步做好營改增一次性業務辦理納稅服務工作的通知,對全面推開營改增試點有關稅收徵管事項進行了細化明確,再次推出一系列辦稅便利化舉措,進一步優化納稅服務,確保把營改增這件利國利民的大事辦好,讓廣大納稅人滿意。

       一是延長納稅申報期,確保首期申報順利完成。 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範圍的納稅人(以下簡稱試點納稅人),6月份增值稅納稅申報期由原來的6月15日延長至6月27日。根據工作實際情況,各省國稅局可以適當延長2015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時間,但最長不得超過2016年6月30日。

       二是擴大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的納稅人范圍。納稅信用B級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消增值稅發票認證,只需登錄本省增值稅發票查詢平台,查詢、選擇用於申報抵扣或者出口退稅的增值稅發票信息;2016年5月1日新納入營改增試點的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6年5月至7月期間不需進行增值稅發票認證,8月起按照納稅信用級別分別適用發票認證的有關規定。

       三是明確兼營增值稅、營業稅業務小微企業享受稅收優惠方式。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應分別核算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的銷售額和銷售服務、無形資產的銷售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月銷售額不超過3萬元(按季納稅9萬元)的,自2016年5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可分別享受小微企業暫免徵收增值稅優惠政策。

       四是明確匯總納稅金融機構發票使用辦法。採取匯總納稅的金融機構,省、自治區所轄地市以下分支機構可以使用地市級機構統一領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所轄區縣及以下分支機構可以使用直轄市、計劃單列市機構統一領取的增值稅專用發票、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進一步便利納稅人。

       五是已領取發票可適當延長使用期限。自2016年5月1日起,地稅機關不再向試點納稅人發放發票。試點納稅人已領取地稅機關印製的發票以及印有本單位名稱的發票,可繼續使用至2016年6月30日,特殊情況經省國稅局確定,可適當延長使用期限,但最遲不超過2016年8月31日。

       六是公示流程增配力量,優化營改增一次性業務辦理納稅服務。營改增一次性業務多為納稅人首次辦理,存在業務、流程不熟悉的情況。稅務總局要求辦稅服務廳和稅控發行點製作指向明確、簡潔易懂的一次性業務辦理規範、操作流程示意圖,​​在顯著位置公示;增配導稅力量,有效指引納稅人辦稅,主動回應納稅人關切;落實兜底責任,辦稅服務廳和稅控發行點的值班局領導、負責人、導稅員要做到納稅人的“問題有人答、事項有人辦、疑難有人解”,讓納稅人明白辦稅、高效辦稅、踏實辦稅。

發布日期:2016年04月20日 來源:國家稅務總局辦公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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