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18

國際租稅環境變化迅速,台商面對CRS金融帳戶資訊交換、反避稅、洗錢防制、BVI開曼經濟實質法等四大「緊箍咒」,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昨(16)建議應思考兩點:尋找最適合地點建立營運實質、境外資金回台評估。

安永會計師林志翔表示,過去台商利用境外公司作為投資理財、控股公司或三角貿易的營運模式,勢必得面對並思考營運模式的調整,尋求最適合地點進行資金繳稅與營運實質落地。

經濟日報/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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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紙上公司面臨生存空間限縮,林志翔指出,台商應尋求最適合地點,建立營運實質。他分析,若希望在免稅天堂達成經濟實質法案要求,實務上難度高,因此,許多台商考慮移至境外地,例如香港、新加坡,或移回台灣。

不過,若是要改在香港、新加坡等地建立營運實質,台商必須思考,公司設立是否符合當地法規,稅籍編號、稅務居住者證明取得難易度也須考慮。且國際反避稅風潮下,未來當地反避稅上路後,是否衍生更多問題,台商也要注意。

若是回台灣建立營運實質,林志翔表示,目前台灣反避稅法案PEM尚未正式上路,建議政府可考慮PEM上路時點,或許有助台商境外公司回台落地,帶來稅收與發展產業雙贏。

此外,台商若是要將過去累積的境外資金匯回台灣,目前共有兩種管道。第一是透過財政部年初發布的解釋令,在現行法規範疇內,舉證、區分須課稅的海外所得,以最低稅負制課稅。

第二種管道則是等待海外資金匯回專法上路,依據草案,匯回資金可享第一年8%、第二年10%優惠稅率,投資特定產業再減半,無須舉證,不過必須專戶控管五年。目前仍待立法院審議。

林志翔表示,稅務環境變化大,未來紙上公司營運將受到更嚴峻的挑戰,台商應考量企業及資金長期永續發展,盡快採取行動因應變革。

 

<以上資訊來自經濟日報  記者翁至威/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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