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04

7月1日起CRS對你我他的影響

2017年07月03日15:48     作者: 溫冠麟  

 

 

 
 

  文/新浪港股(微信公眾號xlgg-sina) 專欄作家 溫冠麟

 2014年經合組織(OECD)發布“共同申報準則”(CRS),目的旨在打擊跨境逃稅及維護誠信的納稅稅收體制。

  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央行、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六部門聯合發布的《非居民金融賬戶涉稅信息盡職調查管理辦法》7月1日起要實施了。那究竟對我們有什麼影響?

  簡單來說《管理辦法》即表示:從2017年7月1日起,我國境內金融機構將對存款賬戶、託管賬戶、投資機構的股權權益或債權權益以及具有現金價值的保險合同或年金合同開展盡職調查。這些賬戶不論金額大小,都應通過盡職調查識別賬戶持有人是否為非居民。而盡職調查是指金融機構按照規定的程序,了解賬戶持有人或者有關控制人的稅收居民身份,識別非居民金融賬戶,收集並記錄相關賬戶信息”

  目的是什麼?

  不就是在CRS正式開展交換訊息之前,為打擊跨境逃避稅,而進行的一系列紀錄行動與盡調。同樣是7 月1 日起,跨境轉賬超1萬美元需申報,說明中國反洗錢監管序幕即將開啟,中國版的CRS落地了!

  那CRS是什麼!?這火熱的話題與政策就是受美國政府肥貓法案(FATCA)的啟發,2014年經合組織(OECD)發布“共同申報準則”(CRS),目的旨在打擊跨境逃稅及維護誠信的納稅稅收體制。

  美國作為最早開展稅務系統的國家之一,眾所周知,其稅收是美國政府財政的主要收入來源,FATCA的開展使美國公民可有效地全球徵稅。從數據顯示美國是世界稅收大國,稅收佔國民總收入比重高達38%!中國呢?2015年中國的稅收,全國稅務部門組織稅收收入110604億元,稅收率僅僅佔GDP17%。

  假若,CRS真有效運行,以中國近年財富效應帶動之境外資產比例,若真根據正常程序徵稅,國家的稅收定可大幅提升。為何?這些境外資產,是從那賺回來的,已交稅了?

  據統計,中國目前移民人數已經超過520萬,成為全球第四大移民輸出國,投資移民為主要方式,申請人以高淨值人群為主。這些人群的資產交稅了?

  CRS的開展有些人會過於恐慌、盲目修正、存僥倖心。CRS其實並不可怕,CRS是一種交換機制,並不是國家只對“富人“下手。當地徵稅居民在所在國家交稅是公民應盡的義務,只是是否應履行納稅義務,就是大家應該思考的問題。當然,能從考慮自己的資產去向並以理性客觀合理合法的稅務計劃來積極面對CRS,才是良方。

  (本文作者介紹:香港盛彬國際集團有限公司之財富管理策略師,擁有CWMP & CFC金融認證證書,近十年的投資經驗,曾經作為國際券商之副總裁及上市公司之金融分析師,善長根據宏觀經濟轉向,作趨勢投資、資產配置(asset allocation)和投資組合再平衡(re-balanci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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