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臺北國稅局表示,營利事業總機構在中華民國境內者,應就其中華民國境內外全部營利事業所得,合併課徵營利事業所得稅,惟其來自中華民國境外的所得,已依所得來源國稅法規定繳納的所得稅,於規定限額內自其全部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應納稅額中扣抵。
該局進一步說明,營利事業依所得稅法第3條第2項規定,申報國外稅額扣抵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應納稅額者,其扣抵的限額,...
最新消息

2020.02.20
歐盟理事會修訂了其歐盟非合作管轄區清單
各個轄區的狀況變化或方法的變化將計劃於2020年10月進行下一次修訂中納入。(下一次黑名單審查預定今年10月進行)
綠色方塊代表與歐盟合作並已履行其所有承諾的國家(符合上一次修訂時的標準)
橙色方塊代表與歐盟合作執行其承諾的國家(狀態將得到定期審查)...
2020.02.03
關於境外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公告
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20年第3號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稱個人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現將境外所得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公告如下:
一、下列所得,為來源於中國境外的所得:
(一)因任職、受雇、...
2020.01.07
Benin, Bosnia and Herzegovina, Cabo Verde, Mongolia and Oman join the most powerful multilateral instrument against offshore tax evasion and avoidance
2019年11月27日-...
2020.01.03
開曼率先收到表格 辨識公司是屬經濟實質法規範圍內 亦或在規範外
2019年在國內沸沸揚揚的境外公司經濟實質議題,本月由開曼率先正式展開。值得留意的是,「並非」每家開曼公司都需要經濟實質落地處理。經濟實質的申報分為通知聲明(Notification)與報告(Reporting)二階段。開曼的通知聲明在10月底已公布,報告則是預計2020年7月公布,...